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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犯罪青少年的心理特点
发布时间:2007-10-29 20:1:19 | 作者: | 编辑: | 点击次数:

违法犯罪青少年的心理特点

一、年龄特征人的身心发展有一个不断矛盾统一、量变到质变的发展过程,每一个年龄阶段都有各自的发展特点。十一二岁至十七八岁,为人的发展的青少年时期。这个时期的主要特点,一是生理变化迅速。表现在骨骼、肌肉、身高、体质剧变,脑功能和思维能力发展迅速,性腺发育成熟,精力充沛,记忆清晰,是一生中的黄金时期。二是心理发展处于巨大变化的转变期。这一时期,富于幻想,具有好奇、冒险性;思维浅显,具有主观、片面性;情绪表现强烈,或容易激动,或容易消沉、绝望,具有冲动性;自我意识发展,具有独立性。三是生理、心理的发展同客观实际在存在矛盾。性的生理冲击同道德法律规范,活动能量认识水平,物质欲望同现实可能,渴望独立的自我意识同依附关系,幻想同实际都存在着矛盾,加之面临升学、就业、早恋等一系列问题,处理不好,就容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所以国外一些社会学家讲,这个时期也是人生的危机时期。二、认识特征认识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反映。感觉、知觉、表象、思维总称为认识。有违法犯罪行为的青少年,对客观事物认识的主要特点,一是认识倾向带有情绪色彩。表现为好问、好动、好奇、猎奇。不该知道、不允许做的事,偏要去问、去做。一些青少年,看了色情、凶杀、侠客的录像片和手抄本后,总想模仿尝试其中的情趣,有的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二是思维能力不发达,对客观事物的分析、认识能力低。一些青少年往往把假、恶、丑当真、善、美,把“侠义豪放”的绿林好汉作为崇拜、模仿的对象。三是伦理观念是非模糊或颠倒,有的形成错误的人生观。违法犯罪青少年,往往文明礼貌与粗鲁野蛮不分,视文明礼貌为“没出息”,野蛮粗鲁为“吃得开”、“镇得住”;勇敢精神与亡命行为不分,把亡命当“勇敢”;团结友谊与哥们义气不分,奉哥们义气为处世哲学,“要想坐得住,就得哥们扶”,极易结成犯罪团伙。他们的人生观是“人不为已,天诛地灭”、“人生在世、呼喝两字”的极端利已主义和享乐主义。三、情感特征情感是伴随着认识过程而产生的,并影响着人的认识及其活动,与人的社会性需要、人的意识紧密地联系着。违法犯罪青少年的情感特点,一是情感起伏节奏快、幅度大,“热”得快,“冷”得也快,变化多端,喜怒无常。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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