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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校舍维修明年起将有专项资金
发布时间:2007-11-06 19:43:29 | 作者: | 编辑: | 点击次数:
 日前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从今年开始,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从明年起,县级财政每年都要设立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预算内专项资金,纳入财政年初预算。


  据悉,今后几年,中央和省每年将安排石市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4690万元,市政府除每年安排市级配套资金400万元外,还将安排一定的资金以“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工程”做得好的县(市)、区进行奖励和补助。


  各县(市)、区政府在保证中小学正常运转公用经费和足额安排与中央、

省、市配套资金外,从2008年起,县级财政每年都要根据区域内中小学校舍状况、校舍建筑面积总数,按照2%的危房发生率和当地校舍建设成本(500~800元/m2)设立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预算内专项资金,纳入财政年初预算。

  通知要求,中央和省补助资金以及市、县(市)和区两级财政配套资金要全部拨至县级教育支付分中心,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做到专款专用,按工程进度报账,严禁截留、挤占和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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