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件事情一直萦绕在我的脑海中,已经几十年了,始终没有答案,也一直迷惑着。从中学到研究生到工作岗位,请教了许多老师、学者、专家、教授,都没有一个满意的答案,这里只有请教于各位论坛高人了。
- z. L1 a/ ^
那还是我上高一时候的事情,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在唯物辩证法的课堂上,某著名师范大学的拥有哲学硕士学位的女老师在给我们讲“物质的哲学概念”一节,我听着听着就打起盹了,老师很生气,后果很严重,于是就把我叫起来了,问我刚才都讲了什么,我哪知道啊,但是初中一直就学辨证唯物主义哲学,所以那点儿东西我已经滚瓜乱熟了,当时也是灵光乍现,于是就不假思索的问了老师一个问题:老师,我有一个疑问。老师说:你说吧。于是我开始滔滔不决的说起来:bbs.ynet.com, G" G) p* ?- U4 ~' h$ C( Q
青年论坛_北青网; Y j+ d6 X& w! W9 q( N. @2 P+ e
bbs.ynet.com- I3 H" q4 Z* S/ x
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的哲学概念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言外之意是说,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就是唯心主义,我们知道,按照唯物主义的说法,唯心主义分为主观唯心和客观唯心,主观唯心主义是以人的意志为世界主宰,客观唯心是以 “宇宙的神秘力量”为世界主宰(例如黑格尔的绝对理念)。可见,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是主观唯心主义的观点,那么也就是说,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的哲学概念只是针对主观唯心主义来定义的,对客观唯心主义却是一个重大失误和遗漏!反过来说,如果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的哲学概念定义为是不以人或“宇宙的神秘力量”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对于唯心主义来说,似乎全面了,然而这个辨证唯物主义的物质哲学概念成立的大前提确是承认“宇宙的神秘力量”的客观存在,而这就变相的承认了客观唯心主义的观点!也就是说,辨证唯物主义的物质哲学概念陷入了自身的逻辑悖论怪圈。此其一。# W+ d4 H5 C* R
北青网其二,这时女老师的脸色已经变成铁青色了,我似乎还陶醉在自己编的“绕口令”里,飘飘然: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的哲学概念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那么我自己的衣食住行及各种行动、及与周围环境和事物的交流,都是通过我的语言、肢体的活动实现的,那么在我的思维意识支配下的我的四肢、五官及语言、眼神等等是唯心的还是唯物的呢?简单的说,我的四肢是以我的意识为转移的客观存在的,我的意识要写字,我的手才能写字,我的意识要吃饭,我的手才能用筷子吃饭……如果按照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的哲学概念,我的四肢五官就不是物质了,那是什么呢?我的手、脚、眼、耳、鼻、舌、口一下子变成唯心主义了!( R7 j+ b" }8 M# D9 E
5 g' t( z5 |" J4 _9 ^: S, ?
同学们被我的提问楞住了,短暂的寂静过后,全班响起了热烈的掌声,这时老师说了句:下课。就走了。三天以后,老师把我叫到她的办公室,郑重其是的告诉我:这个问题考试不考!从此,答案杳无音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