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营造青少年成长环境的建议
发布时间:2008-02-25 19:41:28 | 作者: | 编辑: | 点击次数:
 理 由:

  如果调阅一下各地的媒体报道,就会发现几乎每天都有不少大学生、青少年犯罪案件的报道,其中还有一些性质相当严重的恶性案件。另外一份来自全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内,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校园暴力事件不断发生,在校学生的犯罪率呈上升趋势,社会应该怎样来面对?

  一、让我们来看看一些事例:

  1、广州光塔路的一所中学周围,一段时间曾有10多家游戏厅将学校包围。许多学生玩得着魔,不惜逃学抢钱。荔湾区的一名学生为与表姐争用电脑玩游戏,差点将表姐勒死。

  2、另据有关媒体报道,在广州一所小学校门旁边的小店里,一群少不更事的孩子正在抢购所谓的“忠贞卡”、“爱情浓度卡”,而这些卡片上的内容成年人见了都会脸红。

  3、一位14岁中学生的家长反映她儿子出于好奇,趁家里没人,偷偷拨“按摩小姐24小时上门服务电话”。类似情况不一而足,它充分说明,净化、治理学校的周边环境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二、让人欢喜让人忧的网络与网吧

  有位朋友上初中的儿子喜欢玩联网游戏,常常与他的几个同学酣战,几个小时也没有离开过计算机一步。另一位朋友刚满4岁的女儿玩起计算机来一如成人,在她的文档里,有从网上下载的游戏、MTV,还有她自己的计算机绘画作品,小小年纪已是闪客迷。有一天,她突然说出:“我的舌头如美味佳肴任你品尝……”所有的人都吓了一跳。长此以往,孩子的视力、身心健康将会受到网络怎样的影响?媒介用『电子海洛因』来形容互联网对孩子的吸引力,不少家长则用『洪水猛兽』来说明互联网对孩子的危害。

  以北京市为例,中小学生总人数约171万人,这就有20多万学生在网吧上网,而其中又有超过10万的学生经常光顾网吧。从目前的经营管理状况来看,网吧还很不规范,尤其是大量的非法网吧的存在,这是非常值得忧虑的事情。

  虽然信息产业部、公安部、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颁发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共青团中央、教育部、文化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全国青联、全国学联、全国少工委、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联合召开网上发布会,也向社会正式发布《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但青少年因为沉迷网吧而影响身心健康、因玩电子游戏而囊中羞涩走上犯罪之路的青少年犯罪案例频频见诸报端。

  目前,充斥在非法网吧中的游戏软件,多数是带有暴力、征服、色情一类的、带刺激性的游戏,严重地伤害了孩子们心灵。一些中学生沈溺于上网聊天,犯罪分子利用网络的隐匿性,利用孩子的好奇心,引诱伤害他们。无疑,网络可以开阔青少年的视野,引发他们对科学的兴趣。但网络给青少年带来的负面影响也不容忽视。

  三、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主要有:

  1、父母离异家庭。

  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每年夫妻离异超过百万对。在父母离婚后, 1/3 的孩子在五年内感到压抑,缺少目标的抱负。父母离异子女常出现品行障碍问题。孩子的父母,由于缺乏必要的心理健康知识,对这一问题缺乏正确的认识,误认为这些出现品行障碍的孩子道德败坏,就放任自流,使这些孩子的心理与行为越来越不能适应社会生活环境,产生危害他人、危害社会的行为倾向,部分人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2、好胜心理的扭曲和演变。

  好胜心理是青少年普遍的心理特点,也是他们奋发上进的内在动力。如果在这一时期给予健康的思想教育,就能使其向正确方向发展。当前,在放像厅、电视节目中,放映武打片甚多,他们分辨能力差,抵制能力弱,受封建“行帮”思想的影响,甘为哥们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常常为哥们去打架斗殴、抢劫、盗窃,甚至行凶杀人。他们视打架斗殴为“英雄”,视冒险亡命为“快乐”。将好胜心的满足,建立在暴力与他人的痛苦之上。这种好胜心的扭曲和演变,是青少年暴力犯罪的又一因素。

  3、性心理的扭曲与强化。

  青少年对性有一种好奇心、神秘感和“尝试欲”。在人性道德和法律的约束下,少数青少年的性心理产生了扭曲,偷偷看黄色小说、色情报刊、黄色录像,甚至想模仿尝试其中的黄色情节,寻求剌激。这种扭曲心理的不断强化,一旦条件适宜,少数青少年会失去控制能力,实施攻击性的“性发泄”,走向了性犯罪。

  4、利已欲、消费早熟心理的恶性膨胀。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孩子的家长,不对子女进行适当的教育,反而对子女过分娇惯、溺爱,使子女养成任性、自大、自私自利的不良性格。强烈追求个人吃喝玩乐往往会产生低收入高消费的矛盾,在心理上出现挫折感,为达到这种不正常心理的平衡,便走上偷、抢、骗的犯罪道路。

  5、道德水准失调。

  守法心理结构不健全,少数青少年不学法、不知法,不懂法,不畏法;没有建立健全的守法的心理结构,失去了起码的道德水准。人们厌恶的事,他们却赞美;人们赞美的事,他们却反对。如的人在失恋后,竟向女友脸上泼硫酸,认为是开玩笑;有的人认为持刀劫钱是小事一桩。这种心理道德水准的失调,导致了行为上的犯罪。

  四、反思

  究竟有什么东西如此吸引青少年?青少年有着求新求刺激的心理和逆反心理,如果我们能够很好地从这些特点入手,不要一味只是想着怎么禁止他们,要求他们,这样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俗语云:学好三年,学坏三日。青少年是一个易变的群体,就算我们能一天内看紧他们二十三个小时,他们只要有一个小时,一样会全力去做他们自己喜欢做的事。故此,与其和他们对立,不如 “投其所好”,有组织地去引导他们做一些他们喜欢做的事,这样会取得很好的效果。

  办法:

  一、对青少年进行心理健康教育。

  1、组织有关部门(街道居委会等),对一些父母离异家庭的青少年要正确认识和对待父母的离异。青少年渴望得到母爱和父爱。父母离异时,必须对孩子加以引导,教育他们正确对待父母离异的客观事实。帮助孩子自尊、自爱、自立、自强。同时,离异父母要多给孩子一份爱,要避免家庭阴影笼罩到孩子的身上,保证父母离异后子女的健康成长。

  2、要对青少年进行心理卫生教育。以学校为单位组织青少年活动营地,要创造良好的条件,让他们学习英雄人物,不要学“帮派义气”。组织他们收看一些健康向上的电影、录像、电视、书画、报刊,家长和教师必须注意榜样的作用,要给孩子和学生做出表率,要在耐心教育他们懂礼貌、守纪律、讲道德、讲文明,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3、要对青少年进行适当的性教育,对青年(中学生)要讲性解剖、性心理及性行为的课程。让他们了解性科学,用科学的性知识保护自己的健康。引导他们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4、积极开展道德、法制教育。应加强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提高他们明辨是非和抵制错误的能力,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要对青少年进行道德、理想教育,使他们建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5、联合社会力量定期举办文化活动,(如卡拉OK大赛、内容健康的计算机游戏、体育比赛等)。

  6、鼓励文化艺术创作单位和个人多创作有益于青少年的艺术作品,包括青少年群体喜欢的电子游戏软件、漫画、小说、影视、流行音乐等。

  7、有关方面应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建设,为不同年龄段的中小学生提供丰富多样的信息内容,形成良好的网络文明社会和舆论环境。

  8、以学校为单位,为学生设立专门的心理信箱,接纳学生心理问题的咨询,籍此办法及时发现学生的心理问题和困难,又能迁就青少年不愿在大庭广众中表达隐私的特性。

  9、法院对犯了轻微案件的青少年,应交由社会工作者〈社工〉负责思想再教育。不要令他们心灵留下永不可磨灭的阴影及与社会脱节。

  二、进一步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工作

  1、鼓励影视创作单位制作普法影视作品,把《宪法》、《教育法》、《国旗法》、《国徽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通则》、《刑法》、《治安管理条例》、《婚姻法》、《集会游行示威法》、《环境保护法》等全国人大常委会规定的全民普法的教育内容均要在思想政治课中进行妥善安排。

  2、组织法律专家和特殊案件当事人组成普法演讲团,也需要聘请一些在青少年中有很大影响力的影视歌明星担任普法大使,在学校中对学生演讲,充分利用校园这一特定的文化传递空间,使学生在学习文化知识的过程中受到比较系统的法制教育,并形成课内课外、校内校外紧密结合的学校法制教育的网络和体系。

  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法律的天空下,我们的孩子们能够健康地成长。

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