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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少年浪子回头 南京有个青少年成长基地
发布时间:2008-05-10 18:7:4 | 作者: | 编辑: | 点击次数:
南京少年许强(化名)一时糊涂犯了抢劫罪,考虑到他未成年,且取保候审期间还有见义勇为表现,秦淮法院少年庭对他判了缓刑,判决后,法官还将他送到一家企业接受教育。两年后,许强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成为了一名出色的摄影师。在昨日举行的南京法院开展少年审判工作20周年新闻发布会上,记者获悉了这一事例。

    许强17岁时职高毕业,一时找不到工作,便每天混迹于网吧,结识了不良社会青年,这些不良青年和许强差不多大,是南京某学校的高中生。之后,大家很快玩熟了,许强便和他们以兄弟相称。一天夜里,那些不良青年在网吧玩,准备一起去吃夜宵,才发现大家都囊中羞涩,于是产生了抢劫的念头。很快,大家把目标锁定在有钱的同学身上,但害怕被发现,于是就建议让许强动手,许强碍于哥们义气,不好意思回绝,一时冲动单身一人去抢受害者的手机,不想遭遇了对方的强烈反抗。许强当即急红了眼,狠狠地把对方打倒在地,夺走了手机就跑了,但最终还是落入法网。

    归案后,因许强是未成年人,检察机关准许他家人帮助他办理了取保候审。但同样是这个许强,在取保候审期间,在铁路上冒着生命危险救下了一个受伤的女孩。秦淮法院少年庭的法官在开庭前特意到许强家走访调查,了解到许强家中共有5口人,父母、奶奶,还有一名先天性痴呆的哥哥。许父手有残疾,许母要照顾痴呆儿子,一家仅靠许父打零工及奶奶的退休金为生,生活十分困难。鉴于许强家庭贫困,又念他是初犯,还有见义勇为的表现,法官决定给予轻判,判处许强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听到判决,许强流下了眼泪,不知是悔恨的泪还是激动的泪。两年的缓刑考验期是个漫长的过程,法官担心他脱离不了原来的生活环境,再次和社会不良分子混在一起,重蹈覆辙。为了彻底挽救许强,法官将他送到一家客运服务公司,成为了公司第一名学员。

    刚进公司,许强被安排在服务员的岗位上,由于懒散惯了,他开始有点不适应。法院帮教小组法官特地指定专人对他传帮带,同时定期到公司和他家中进行回访,对他的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进行思想沟通和法制教育。同时客运公司的领导也给了许强很高的关注。客运公司有位中层干部知道许强是个缓刑犯后,就改变了态度,经常在工作中对许强恶语相加。客运公司董事长沈秀秀得知这一情况后陷入了矛盾,一边是有工作能力的干部,一边是可能随时重新犯罪的失足少年,权衡再三,沈秀秀选择了后者,为彻底帮助许强,她狠心将这位干部开除。这一切许强都看在眼里,工作更加卖力。几个月后,许强因表现出色升为了领班。2006年3月,许强的缓刑考验期满,客运公司希望许强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但考虑到他对摄影有浓烈的兴趣爱好,还是鼓励他去追求自己的理想。很快许强被南京一家规模很大的影楼录用,现在他已经是影楼乃至南京有名的摄影师。

    从许强的身上,法官们受到了启发,和那家客运公司联系,联手成立一个青少年成长基地,共同教育失足青少年。秦淮法院少年庭葛庭长告诉记者,只有从根本上帮助少年犯重新找正确的生活出路,恢复他们回归社会的信心,才能避免他们重新犯罪,青少年成长基地也是在这个初衷下建立的。3年来,有7名少年犯在基地学习改造,由于基地给予人性化管理,保护他们的隐私,他们重拾了生活信心,无一人重新犯罪,其中1人成了某企业的部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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