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校两室一站”为平台 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
发布时间:2008-05-12 18:33:0 | 作者: | 编辑: | 点击次数:
近年来,荆州市沙市区崇文街道洪垸社区不断强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力度,通过建立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家长学校、青少年“四点钟”学校、青少年心理阳光工作室、民警室和青少年维权服务站等工作平台,极力营造出社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环境,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
一是借助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扎实开展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工作。洪垸社区充分发挥社区“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的作用,依托辖区小学,先后8次利用节假日对社区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受教育达500余人。
二是以社区家长学校为支撑,大力创建“无毒社区”。洪垸社区把“无毒社区”创建纳入平安创建,利用标语、小区阅报栏、社区居民会议及通过举办法制课、禁毒知识讲座等形式,在社区居民中开展“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自觉抵制毒品,辖区青少年至今无一人涉毒。
三是创办社区青少年“四点钟”学校,构建和谐社区。针对社区大多数小学生放学后无人照看、无所事事的状况,社区创办了青少年“四点钟”学校,聘请社区工作者、社区“五老”及大学生志愿者辅导学生学习,并以洪垸小学及辖区范围内的市财政局、市青少年宫为教育实践基地,给孩子们提供更多接触社区实践的机会,弥补了学校和家庭教育的相对不足。
四是成立社区青少年心理阳光工作室,保护青少年心理健康。为解决社区青少年成长过程中因升学、家庭等原因带来的种种压力及心理问题,社区建立了青少年心理阳光工作室,开展心理咨询服务,调适他们的心理状态,促进青少年幸福成长。
五是依托社区民警室,努力帮教社区问题青少年。社区民警对社区重点问题少年进行调查摸底,有针对性地制订帮扶措施,建立个人帮扶档案,以“一帮一”的形式落实帮教措施。
六是利用社区青少年维权服务站,有效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该社区加大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实施,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动员社区基层团组织和妇联等单位,广泛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制教育。去年以来,社区维权服务站为青少年提供维权服务26人次,服务率达100%。
一是借助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扎实开展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工作。洪垸社区充分发挥社区“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的作用,依托辖区小学,先后8次利用节假日对社区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受教育达500余人。
二是以社区家长学校为支撑,大力创建“无毒社区”。洪垸社区把“无毒社区”创建纳入平安创建,利用标语、小区阅报栏、社区居民会议及通过举办法制课、禁毒知识讲座等形式,在社区居民中开展“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自觉抵制毒品,辖区青少年至今无一人涉毒。
三是创办社区青少年“四点钟”学校,构建和谐社区。针对社区大多数小学生放学后无人照看、无所事事的状况,社区创办了青少年“四点钟”学校,聘请社区工作者、社区“五老”及大学生志愿者辅导学生学习,并以洪垸小学及辖区范围内的市财政局、市青少年宫为教育实践基地,给孩子们提供更多接触社区实践的机会,弥补了学校和家庭教育的相对不足。
四是成立社区青少年心理阳光工作室,保护青少年心理健康。为解决社区青少年成长过程中因升学、家庭等原因带来的种种压力及心理问题,社区建立了青少年心理阳光工作室,开展心理咨询服务,调适他们的心理状态,促进青少年幸福成长。
五是依托社区民警室,努力帮教社区问题青少年。社区民警对社区重点问题少年进行调查摸底,有针对性地制订帮扶措施,建立个人帮扶档案,以“一帮一”的形式落实帮教措施。
六是利用社区青少年维权服务站,有效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该社区加大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实施,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动员社区基层团组织和妇联等单位,广泛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制教育。去年以来,社区维权服务站为青少年提供维权服务26人次,服务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