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正直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都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其中社会上也明确提出了青少年犯罪这个敏感的话题,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问题十分突出,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重视本课题着眼于当今社会上的青少年犯罪的现实,分析青少年犯罪的动机、原因、以及发展的特点、青少年犯罪心理学特点、着重分析了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具体措施,希望能为从根本上制止这种社会的公害提供向导。
【关键词】社会转型;青少年犯罪;犯罪原因;犯罪特点;发展趋势;心理学思考;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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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作为一种反社会行为,是社会生活中的一种消极现象,本质上是社会上各种矛盾激化的综合反映,是社会关系失调,社会结构不平衡的一种具体表现。应当说,犯罪与社会历史进程和社会环境条件是密切相关的。因此,谈到青少年犯罪,我们就应该从当今现有的历史条件出发,对青少年犯罪的动机,产生原因,特点及发展趋势,心理学方面,以及怎样进行预防等方面进行更加深入的分析。
一、犯罪动机研究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青少年犯罪的动机和原因。依据我国刑法的解释:犯罪的动机即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犯罪的主体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以及犯罪后果所抱的心理态度,亦或指刺激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达到犯罪目的的内心冲突或内心起因。行为人犯罪目的的确立,并不是无缘无故的,而是一定由某种犯罪动机进行指导的,直到犯罪人的犯罪行为的心态就是犯罪动机,青少年的犯罪动机除了报复,嫉妒等心理外还与其自身的特点有关,青少年的特点就是敏感,好奇,喜欢模仿爱冒险,思想十分敏感,吸收新鲜事物相当快,还讲义气,取乐等。如果缺乏指导或指导不当,这些特点就会变成缺点或犯罪动机。
青少年违法犯罪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形:从不良行为,恶作剧发展到违法犯罪;由单差生发展到思想品德和功课都差的双差生,进而结帮逃学,发展成违法犯罪行为;从冒险游乐到离家出走,侵犯他人权益到违法犯罪;从娇生惯养到称王称霸乃至行凶杀人;从被歧视虐待到行凶报复,或被遗弃而流落街头,被坏人教唆而犯罪;从小偷小摸发展到盗窃抢劫;模仿电影里的暴力和色情镜头,从好奇到偷尝禁果而违法犯罪等。据统计,在我国,25周岁以下的人犯罪占犯罪总数的82%以上。青少年犯罪日渐攀升,每年新产生的少年犯人数竟高达15万,面对这一严峻问题“救救孩子”,已再次成为全社会的共同呼声。人们不能不为社会稳定担忧,未来的发展担忧,为青少年的命运担忧。对此,全社会都必须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课题列入最重要的议事日程,下大力度采取措施,加强防范和治理。因此就是要加强教育指导工作,给青少年一个更清新,爽朗的学习、生活环境。
二、犯罪原因分析
青少年犯罪问题,是个非常复杂的社会问题,它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方面的原因;既有学校方面的原因,更有社会和家庭的原因。
1.从客观上讲,家庭、社会、学校对青少年犯罪的负面影响成为其违法犯罪的直接原因。
(1)家庭因素。缺乏良好多家庭教育是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有的家庭不合,父母离异,在得不到父爱、母爱基本温暖的情况下,幼小的心灵被人为地扭曲,报复社会,而走上犯罪的道路;有的家庭独生子女教育不当,还过分溺爱,平日里百依百顺,有求必应,形成孩子任性、霸道的恶劣性格,一旦受到挫折或批评就会难以接受现实,有的家长以打、骂代替教育,方法简单粗暴,孩子犯一点小撮,或学习不好,就不敢回家,在外流浪,甚至离家出走,碰上坏人教唆,极易走上犯罪道路;还有一些个体工商户,从早到晚一心赚钱,忙于商务,没有时间教育孩子,关心孩子大学习,放任自流,在没有约束的情况下,在外结交狐朋狗友,小偷小摸,滋事斗殴,沾染上恶习,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还有的家长望子成龙心切,期望值太高,平时成绩不是前三名不能过关、升学非上重点不可,逼得太紧,压力过大、负担过重,当孩子力不从心,“达标”无望时,极易走上反面,做出丧失理智或意外的违法犯罪行为。
(2)社会因素。社会中的消极因素是青少年走上犯罪的催化剂。不健康的社会文化,对涉世不深、抵抗诱惑力不强的青少年的危害是很深的。一些影视中播放的犯罪过程和人物语言的腐朽观点,不健康的书刊杂志、电子游戏中的大量宣扬暴力、色情的东西,强烈刺激着缺乏辨别判断能力、充满好奇、处于发育期的青少年的感官,侵蚀着他们纯洁的心灵。加之到处可见的美发厅,疏于管理的网吧、录像厅不按照规定,随意让青少年进入,严重毒害、腐蚀着青少年的心灵,诱发青少年犯罪。青少年无经济来源,当囊中羞涩,已抵挡不住诱惑时,就有可能由内向外,从小偷小摸到公开敲诈勒索设置抢劫,更甚至杀人谋财,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3)学校因素。青少年犯罪除了家庭和社会的原因外,学校教育也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一方面由于家庭和社会的负面影响,严重抵消了学校正面教育的效果;学校正面十次不抵家庭和社会负面教育一次,另一方面,学校教育本身仍需要改进和加强。主要是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还没有完成从应试教育到素质教育的真正过渡。由于我国教育体制和高考这个“指挥棒”的作用,各个学校不同程度的存在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教师、学生和家长都无法从应试教育中解脱出来。少数教师对后进学生缺乏爱心,教育方法简单,鼓励表扬少,批评指责多。有时造成后进学生“校门、家门粮难进”的局面。“破罐子破摔”,他们在校外寻找“知己”,极易走上犯罪的“不归路”。
2.除了客观方面,青少年犯罪的主观内在因素才是决定性因素
青少年正处于身心发育阶段,在生理、心理上尚未完全成熟,社会经验少,缺乏对事物的判断能力和鉴别能力,尤其在心理和情绪上的变化比较复杂,极不稳定。他们精力旺盛,天性好动,但理性认识薄弱逞强好胜,偏激任性。他们生理上早熟,心理上却严重滞后,极易造成心理上、感情上的逆反。加之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淡薄,有的甚至不学法、不懂法,在各种因素的夹击下没,形成了很多错误的价值取向,表现为混乱、颠倒的是非观、贪婪的幸福观,称王称霸的英雄观等等,到孩子青少年走上犯罪的道路,主要的表现有四:一是青少年正处于生理和心理的发育和成长阶段,辨别是非、区分良莠和抵御外界影响的能力差、自控能力弱,行为不稳,模仿力强,好冲动,极易被诱惑实施犯罪行为;二是有的在家庭经济方面与高收入的盲目攀比,产生心理不平衡,甚至萌发不良企图;三是有的青少年对社会的不良风气,各种诱惑,以及一些低级趣味的色情文化,有一种神秘感,想试试的心理;四是有的学习成绩差,受到老师和同学的歧视,自尊心严重受挫,产生强烈的逆反心理和报复心理。
三、青少年犯罪出来的特点以及心理学思考
青少年犯罪具有多种多样的原因,反映出的特点也就与众不同:
(一)从司法实践来看,青少年犯罪大体有以下特点:一是违法犯罪趋于低龄化。十四五岁甚至八九岁就违法犯罪,有的甚至做出大案要案。二是犯罪类型越来越多,一侵犯性犯罪为主,如盗窃、抢劫、敲诈等。此外伤害、杀人、绑架、强奸等恶性案件也时有发生。三是犯罪动机简单,没有明确的作案目的。一般没有预先预谋,多属一时感情冲动,有的处于好奇,自我表现和要求偏激,常有一定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二)青少年犯罪在年龄、类型、手段、方式上也呈现一些新特点。
一是犯罪年龄低龄化。据统计,某地区1998年以来14至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占青少年犯罪总数的41.7%,其中刚刚到达刑事责任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13.5%,这说明青少年犯罪的主体正向低龄化发展。
二是犯罪类型多样化。青少年犯罪类型越来越多,主要一盗窃、抢劫、伤害、敲诈。此外,杀人、强奸、绑架等恶性案件也时有发生。
三是犯罪手段成人化。十几岁的孩子作案前竟然精心策划,作案后伪造现场,一些从报刊影视上学到的反侦查手段被频频使用,使得未成年人犯罪具有了明显的成人化、智能化。
四是无业人员犯罪率增加。随着社会就业压力的增加,无业人员越来越多,主要就对社会的正常发展带来了太多的不必要的麻烦,青少年的犯罪率也会不断的上升,尤其是抢劫犯罪不断增加。据调查显示,青少年犯罪中无业人员犯罪占20%,这些人的收入甚微,生活水平较低,禁受不住物质刺激和金钱的诱惑,认为犯罪等手段成本小,收获大,是最容易获取钱财的手段,往往一念之差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三)青少年犯罪在犯罪案件的也具有一定的特点:
1.从2004年以来的案件情况来看,青少年犯罪案件多为团伙犯罪。主要是团伙盗窃、抢劫等恶劣案件,团伙犯罪严重,团伙内成员分工明确,有的已经形成比较稳定的集团,给予共同的故意,共同实施某一犯罪的案件,如团伙盗窃案件,被告人中有的望风,有的实施作案,有的负责联系销赃,所得赃物销售后,得到的赃款分赃共同使用。
2.青少年犯罪也在向暴力型犯罪转化。主要表现在实施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案件,有的手段极其残忍。据统计,2001年、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审结案件中几乎大部分的故意伤害和强奸案件均为青少年所为。
在分析之前,让我们先来看一个骇人听闻的案例:
福建五少年杀死同学勒索20万,警方缴获军用手枪案:
2002年10月9日,福建省福清市警方接到受害者家属报案:当日下午2时23分,他家突然接到歹徒打来的电话称:“陈某(男,13岁,某中学初一学生)被其绑架要求家属准备20万人民币赎金,并称不准报案,否则后果自负。
接到报案后,福清市公安局马上组织警力,开展侦破工作。根据现场调查,走访群众,获悉受害者陈某于2002年9 月29日晚9时许,从福清市新厝镇某中学晚自习回家途中失踪。其家属经过几天几夜寻找未果,直至10月7日下午突然接到绑匪勒索电话。
警方在大量调查取证的基础上,获悉某中学初三年级学生陈某母亲与受害者家积怨较深,且陈某近期表现十分反常有重大作案嫌疑,同时查明陈某近期来经常与同学郭某、黄某等人在一起打电脑、玩游戏,行动诡秘。10月8日下午,警方决定对陈某等五位嫌疑人员采取收捕审查。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陈某(男,1987年12月出生,某中学初三学生),郭某(男,1987年5月出生,系陈某的同班同学),黄某(男,1988年1月出生,系陈某的同班同学),杨某(男,1988年2月出生,系某中学初三学生)供认,他们因长期在一起玩电子游戏机而结为朋友,因陈某的母亲于受害者陈某的母亲有积怨经常吵架,陈某怀恨在心,伺机报复,于是犯罪嫌疑人陈某便召集郭某、黄某、杨某进行密谋寻求报复。
9月29日晚9时许,陈某、郭某、黄某三人在受害者回家的途中等候,将受害者陈某殴打杀害后,用两轮摩托车将其尸体载到某水库,用石头绳子捆绑投入水库,然后潜回家中,并于10月7日通过李某打勒索电话到受害者家中索要20万元人民币。
分析这个案例,我们不难看出青少年犯罪在心里方面具有以下的因素:
青少年案犯家庭状况普遍偏差,且多为畸形,有的家庭父母不和,有的父母离异,有的教育不当,管理不善。家庭环境和家长的言行、品行及教育方法,对青少年的心理、品德、爱好和思想的影响至关重要。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因素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全面发展,促进了社会的全面进步。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腐朽生活方式的偏激倾向。于是,见利忘义、惟利是图、坑蒙拐骗等社会不良现象时有发生,对社会风气造成较严重的不良影响。而青少年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的形成阶段,缺乏社会经验和明辨是非的能力,受这种不良风气的影响,一些青少年经受不住各种物质享乐的诱惑,在一定条件和某种因素的作用下,就有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受社会不良文化的影响。我们知道,优秀的文化可以提高人的思想,促使人们奋发上进;低级、庸俗的文化会腐蚀人的灵魂,阻碍社会文明的进步。目前在文化市场上,图书报刊、音像制品、文化娱乐等中充斥着大量的封建迷信、凶杀暴力、淫秽色情以及其它有损人民群众思想健康的内容,对社会文化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污染。这种受污染的社会文化生活环境对涉世不深的青少年产生极大的消极影响。香港及国外流入的暴力恐怖片在一定程度上激起青少年好奇心和模仿的欲望,许多青少年正式由剧情的指引从而完成与其年龄并不相称的违法犯罪行为而走上犯罪。
(三)受家庭不良教育的影响。父母是子女的启蒙老师。家庭的教育培养,深刻影响着子女的人生观、道德观的形成和发展,家庭教育的缺陷是子女形成不良个性的基础,潜伏着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危机。
(四)法制道德教育滞后。近几年来,虽然在中小学设立了法律知识和品德教育课,在社会上开展“送法上门”、“法律进家”等多种形式的普法教育活动,但是在力度上还有欠缺,在面上还有死角。青少年自身更是不重视此方面的学习。因而,致使一些青少年缺乏是非、荣辱、善恶观念,分不清罪与非罪的界限,此罪与彼罪的区别。
(五)青少年自身素质不高,抵御能力较差。以上四方面对于青少年反而言之均是外部因素,青少年犯罪最根本的原因在于青少年本身的素质。由于青少年犯大多文化素质较低,分辨事实能力较差,其处世的无知性、盲目性就很难应付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影响,义气用事,不计后果等,从而走上了犯罪的不归路。
随着当今社会传播媒体的空前发展,青少年以敏感的心灵感受着时代的变化,见多识广,早熟、早知、思维活跃。而在另一方面,青少年犯罪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无论从犯罪动机、犯罪形式、犯罪的手段等等方面都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
我国如今的青少年犯罪较以往,在心理学上呈现出如下几个特点:
(一)疯狂性。青少年时期正处于人生从幼稚走向成熟的时期。由于某些青少年在社会化进程中没有形成健全的人格,往往容易走上歧途,并且由于青少年逞强好胜,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过程中,常常带有很大程度的疯狂野蛮性。
(二)突发性。由于少年的犯罪动机往往比较简单,其目的单一,随意性强。一般地说,没有经过事前的周密思考和精心策划,常常是受到某中因素诱发和刺激,或一时的感情冲动而突然犯罪。这种突发性行为反映了未成年人情感易冲动,不善于控制自己。
(三)连续性。对某些具有偷窃、抢劫等犯罪行为的青少年,一般在初次作案得手之后,侥幸心理得到强化,从而对物质享受产生了贪得无厌的欲求。产生连续性犯罪。
(四)团伙性。从组织结构看,一般都是临时纠合,时聚时散的,而且这种组合往往是一拍即合,一哄而起的团伙性犯罪,这与有组织有策划的团伙性犯罪有区别,这种偶然性的纠合也往往随着一个犯罪活动的结束而自行解体。
(五)残忍性。青少年犯罪一般都没有事前的充分考虑和酝酿过程,没有预谋,而往往只要受到某种影响和刺激,一时冲动,就可能立即萌生犯罪的意念,突发犯罪;而且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计后果,从而酿成恶性犯罪。
(六)荒诞性。青少年犯罪的动机往往是出于好胜,对照模仿;其目的往往是好奇好玩或争强好胜出风头。他们有的是简单的模仿电影电视中的某个镜头或情节,有的是模仿小说或现实社会新近发生的一些作案的犯罪手段,有的是同学或朋友间所谓的“争强好胜”,显示自我的天不怕地不怕而犯罪,留下了终生的遗憾。
(七)犯罪心理的报复性和犯罪心态的逆反性。青少年年幼无知,但同样渴望人格上的独立和自立,能够获得平等的权利和尊重,不愿受管束,这种心理随年龄的增长会越来越强烈,特别是当他们具有一些不良行为而被管教时,他们轻则反感对抗,重则予以报复。上述案例中犯罪人陈某正式从报复的而萌生杀害村民陈某的犯意,进而进行勒索。在此类案例中,我认为暴力电影并不是毫无干系的,而是有很大的关系。
(八)犯罪手段趋于成人低龄化、智能化和暴力化。通过国家的有关部门的调查了解,目前,青少年犯罪中“三化”现象极为明显。案例中,从缴获的工具、枪支以及犯罪过程看,陈某与成人犯罪已十分相似,是先有一定的计划并准备一定的犯罪工具,杀人后进行弃尸等等。
四、青少年犯罪的发展趋势
大量事实证明,在改革开放的今天,青少年犯罪和过去相比,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出现了一些新的趋势:
(一)犯罪年龄趋向于低龄化
青少年犯罪年龄的提前,向低龄化发展是一个显著的特点。据有关方面调查得知:目前,我国青少年犯罪的年龄比五、六十年代提早了2至3岁,一般是从10至12岁开始有犯罪的苗头,从13岁到15岁是违法的高峰年龄期,15岁到18岁是犯罪的高峰年龄期。过了这个年龄期,就有所平缓。
(二)农村青少年犯罪率急剧上升
近年来,我国农村青少年犯罪急剧上升,这是当前青少年犯罪一种最新的动向。
据分析,2006年以来农民的犯罪率竟达70%,农村青少年犯罪急剧上升,主要是由于管理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与变化了的农村经济管理体制不相适应。近几年来,农村经济改革的形势发展很快,随着农村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各类专业户的大量出现,农民的劳动形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由过去的集体下地干活变为由个人承包经营责任制和从事专业劳动为主,可在政法工作和管理工作上,都还缺少一个与之相适应的措施和方法。
(三)女性青少年犯罪呈明显上升趋势
严打以前,我国女性青少年犯罪,在全部违法犯罪青少年中约占10%,与资本主义国家(目前约占18.8%)相比,显然要少得多。但是,严打以后,女性青少年犯罪有向男性化发展的动向。
(四)流失生和在校学生犯罪较突出
近些年来,虽然各地教育部门都强调重视和加强对“后进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但因缺少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一些学校的“后进生”中有学不上,或者因有不良行为被学校变相开除,浪迹社会,导致违法犯罪问题十分突出。
从全国各地的情况看,在校学生犯罪,过去曾大幅度下降,现在又开始回升,一些青少年已基本“断茬”的学校,现在又出现了“接茬”的“苗子”。属于初犯的占90.6%。所以,青少年这个群体不容忽视!
(五)作案手段智能化、技术化
随着广大青少年所掌握科学文化水平的提高,在青少年犯罪中有一定科学文化知识的人也多了起来。他们正在寻找新的作案手段和方法,千方百计地利用现在科学文化技术进行犯罪活动。青少年利用现代科学技术犯罪的趋势,必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他们的犯罪能力,从而大大加剧我们与之斗争的复杂性和艰巨性。
五、预防措施
分析了青少年犯罪的原因、特点发展趋势并进行了心理学上的分析,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快捷、有效的预防、制止并最终解决这个社会的“公害”。二月二十八日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在北京召开2004年第二次全体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罗干出席会议并强调,加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是一项急迫而重要的任务。
罗干同志指出,加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必然要解决的问题。今年5月,中央专门召开了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胡锦涛同志在会上强调要努力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这也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广大青少年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各地区、各单位要深刻领会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和亲切关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和要求,切实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抓紧抓好。
究竟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呢?首先要打开青少年的心理防线。在心理学方面进行分析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点:
1、保护性预防。保护性预防是指国家或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以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为目的而采取的各种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应加强有关青少年保护的立法工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物质条件;防止青少年沾染不良习惯,禁止侵蚀青少年思想品德信息的传播;打击教唆、引诱、胁迫青少年犯罪的犯罪活动,这也是保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环节。
2、包围性预防。包围性预防是指通过减少甚至堵塞各方面工作的漏洞,消除青少年实施犯罪的条件,达到犯罪预防的目的的一种措施。给学生普法,学校经常把政治课设为法制课,组织学生接受“庭审教育”、参观看守所。孩子懂法要主动而不能依赖课堂的灌输。其中,措施主要包括:加强学校、家庭对青少年的教育,教育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等等。
3、前沿性预防。前沿性预防是指各种针对有明显犯罪问题倾向或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人,提前发现并采取的帮助、教育、挽救措施。主要包括:成立帮教小组;加强少年法律意识提高的工作;最好要进行回访考察,以便彻底解决问题,不留“后遗症”。
4、改造性预防。改造性预防是指政法机关以生产劳教为主要手段,通过思想政治教育、文化技术教育,是由违法犯罪的人改邪归正,成为遵纪守法的劳动者。在劳动改造时,应结合青少年犯罪的特点与原因,要重点进行思想教育,以彻底从思想上使失足青少年得以改造,真正成为自食其力遵纪守法的劳动者。全社会都必须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课题列入最重要的议事日程,下大力气采取措施,加大防范和治理。
抓住了青少年犯罪的心理,打开心理防线这固然重要,但是在实际的防范过程中,我们要做得还很多很多,接着就谈谈青少年犯罪对象的对策在现实中的应用。
(一)振兴中华民族的根本在人才。
人们常把青少年比喻成幼芽、花朵,这是因为青少年的纯真美丽,充满活力和希望,但同时也是娇嫩的,她们经不起风吹日晒。因此,就必须要有人呵护、管理、培养,才能长成参天大树,才能结出丰硕果实。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党和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振兴中华民族、使祖国繁荣昌盛的希望所在,是各条战线的生力军和后备力量。因此,关心青少年的成长,尤其是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是我们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的一个问题。邓小平同志对青少年的成长倾注了大量的心血,再三号召全社会都要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在法制教育问题上,他提出了“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为什么呢?这是因为青少年时期正处在长身体、学知识时期,这一时期,可塑性很强,正是确立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是非观、法制观的重要时期。要使他们接受正确的东西,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以保证他们沿着祖国未来需要的道路健康成长,就必须在对他们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时,加强法制教育。只有使他们从小学法懂法,才能知道什么行为是合法,什么行为是违法或犯法,从而自觉遵纪守法。长大成人后,才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会用法律行使监督、管理权,当好国家主人。
(二)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青少年能否能健康成长,关系到我们党和国家是否后继有人,关系到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百年大计。青少年能否健康成长,关键在教育。教育是崇高的社会公益事业,也是一个系统工程。有的青少年之所以犯罪,是多方面的原因和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因此,解决的办法也只有采取综合治理。全党全社会要形成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都来关心和支持教育工作,都来做青少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制教育工作。有关专家指出,青少年的人生起点在家庭,知识基础在学校,健康成长在社会。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就是要从这“三点一线”入手。
1.父母应履行好首任教师的职责
每一个新的生命的诞生,都纯洁的像一张白纸,畸形成长的每一个孩子,都是父母惹得祸。青少年犯罪行为的产生只是结果,犯罪心理的形成,往往是大人们肆无忌惮的行为活动,有意无意间扮演了“教唆犯”、“包庇犯”的角色,潜移默化影响的结果。人们常说,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和教育责任人,要对孩子进行教育,父母首先要教育自己,从自身做起,学好人,做好人,做好事,因为父母的言传身教对孩子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家庭结构失调、家长不良言行的熏染以及教育方法不当,都极可能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所以说,家庭安定则社会安定,家庭和睦则社会和睦。如果父母与孩子常交流,有感情,孩子就会有爱心,有同情心,有责任感……这些都需要靠父母的正确引导。家是孩子每天停靠的港湾,是情绪的出口,是在外受伤跌倒时可以疗伤止痛,补充能量的地方。其实孩子都很宽容,对父母要求并不高,给孩子一个亲密的拥抱、一个幸福的微笑、一个关注的眼神吗、一次倾心的交谈,甚至是一次适时的批评,都会让孩子感觉到父母在关注他、爱他。父母的那份爱意将会给孩子送去一片蓝天,为家庭生活带去一缕清香。孩子最怕的是对他不理睬。无论是从我们自己的成长经历,还是在我们对家庭教育中父母扮演的不同角色的研究中,我们都深切的感受到,孩子健全人格的确立须臾离不开父母的呵护和关爱。合格的父母应当是既有事业心,同时也有责任感的人。父母为创业所付出的努力,对社会、对家庭的责任感上的表率与表率与楷模作用,以及对待问题的理性思考、准确判断和应对各种局面的能力,都会在孩子的心目中形成一股无形的力量。如果在一个家庭里,婚姻失败,家庭失和,对孩子的成长就会造成伤害。尤其是单亲家庭的子女因为缺少健全家庭呵护,以致放弃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就会培养出性格变异、心理畸形的孩子。
2.学校应传道授业解惑
学校教育是未成年人获取知识的基本途径,全面教育是学校的基本责任。但是,一些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道德、法制教育明显薄弱。青少年对有关刑法知识知之甚少,法制教育盲区相当严重。人类社会只能在秩序中存在,破坏秩序就必须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这是学校教育应当给予孩子的知识,也是为人师者启蒙育人的起码责任。而不少学校办学宗旨有失偏颇,重智育,轻德育,埋下了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严重的危机。据了解,近年来少管所14岁到16岁的孩子逐年增多。他们中有80%是在犯案前就已经辍学,是学校的“双差生”(成绩差、品德差)。有的学校为了升学率、好名声、好声誉,将他们赶出学校,使他们升学无望,今后工作无望,心绪茫然而游手好闲,丧失人生目标追求,再加上没有学校和家庭的管束,因此很容易被社会上的犯罪团伙拉下水,滑进犯罪的泥潭。所以,笔者认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工作:一要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加强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首先和传道,教学生做人的道理以及如何做人;其次才是传授文化知识;二要对学生进行生动活泼的法制教育,在学校开设法制课,设置专业法制教员,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司法机关提供的案例,按学生不同的年龄段和知识层面,编写出由最常用到常用和难易程度的教材。三要加大法制教育工作,让学生每周至少有一节法制课。同时要建立教师教法,学生学法的考核制度,使教师认真教,学生认真学,把学生学法、懂法、守法落实到实处。目前,不少学校虽然也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但为什么效果不佳呢?究其原因,是因为兼职,造成时间急迫、准备不充分,授课方法不当、法制课太少、责任心不强等而流于形式者居多。四要全面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学校、教师要认真履行好应尽的各项职责。
3.社会应还孩子一片蓝天,还校园一片净土
现实的中国社会多姿多彩,国家经济高度发展,社会财富积累可观,大多数人富裕程度明显提高,综合国力明显增强,电视、VCD已进入寻常百姓家,一网(因特网)“网尽天下”的家庭也很不少。这些给我们带来丰富的精神文化享受的同时,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涌了进来。即使是收视率很高的频道,也免不了武打凶杀、异性亲热等情节。看电视不需要多高的文化,就是文盲和不识字的人,都能基本接受电视形象掩饰传递的信息。所以有的儿童边看边模仿,甚至对身边的父母动手动脚。“泡网吧”更是成了青少年的乐园,在那里,他们可以整天整夜的玩游戏、上网聊天或看形形色色的影视、图片,不管网上好的坏的,高尚的腐朽的,科学的迷信的,他们照单全收,并不必担心有老师或家长去找他们,因为门口有老板在放哨。为此,不少专家学者呼吁,应开设青少年电视频道和网站,给孩子一版明净的蓝天。
在市场经济社会里,在“全民经商”的潮流中,恭喜发财、赚钱光荣不再被中国人羞涩忌讳,不读书照样可以挣大钱已成为部分家长和学生的共识。这导致青少年价值观的迷惘,物质享受的强烈诱惑,物质生活的无度追求,使意志薄弱者跌入迷途,走向犯罪。
鉴于上述诱发青少年犯罪的社会原因,我们应当按照中央综治委的要求,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是净化社会环境,整治搞好校园和周边环境,扫除黄、赌、毒。各级党委、政府要领导和组织好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宣传、新闻出版、公安政法等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社会团体的大力支持下,下决心治理好学校内部和周围社会治安,坚决打击危害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不法行为,切实保证学生有一个安静、和谐、健康的学习环境。二 是加强法制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要积极争取有关单位的支持,建立一支优秀的校外辅导员队伍,有条件的地方,可积极推进中小学聘请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或者配备专职法制教员,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纪律法制教育;要结合当前青少年犯罪典型案例,组织青少年学生认真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的违法犯罪。三是加大打击引诱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四是充分发挥农村中青年团组织的作用,把校外的青年人组织起来,多开展一些积极向上、文明健康活动,开展学法活动等等,值得注意的是,现在有的地方的青年团组织,一年到头基本上不开会,不学习,处于一种半瘫痪状态。五是司法机关在处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时,要认真落实司法保护原则,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公安机关和法院、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要相互配合,在侦察起诉、审判各诉讼阶段依法给予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特殊的、有别于成年人的待遇。对未成年人犯罪执行刑罚时,要与成年人罪犯分别关押、管理和教育。对检察院不起诉、法院免于刑事处罚或者宣告缓刑,以及被解除收容教养或者服刑期释放的未成年人复学、升学、就业不得歧视。要通过多种形式,向大学生家长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正确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交流推广科学教育子女的经验,指导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使家长能科学地对孩子进行家庭教育。
六、结语
青少年违法犯罪,是我们最不愿看到的,却又无法回避的社会现实。他不仅直接危害着年轻一代的健康成长,而且严重影响着社会的稳定。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抑制青少年违法犯罪。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重于泰山,是整个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共同努力!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加强和改进教育工作,需要全党全社会的关心支持。我们坚信,有党中央的正确领导,有全社会的高度重视,有各行各业采取的综合治理,青少年发展的社会环境一定能够进一步得到优化,处于困境中的青少年一定能够得到有效保护,祖国的花朵一定能够灿烂的开放,振兴和发展中国一定后继有人,中华民族一定能够展翅高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