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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青少年犯罪发展趋势的调查及预防
发布时间:2008-05-26 18:38:41 | 作者: | 编辑: | 点击次数:
 内容提要:近几年,青少年犯罪率一直居高不下,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是功在当今,利在千秋的大事。本文笔者结合所在法院近四年来所审理的青少年犯罪案件,对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原因进行了分析,同时提出了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有关对策。

    关健词:青少年犯罪  发展趋势  调查预防 
                                        
    一、青少年犯罪的发展趋势

    近几年,我院审理的25周岁以下青少年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以近几年审理该类案件的情况分析,呈现以下情况:

    1、青少年犯罪案件在收案数量上逐年增长。(以下青少年均指25周岁以下青少年)

    东营市垦利县是一个仅有21万人口的小县,2004年垦利县人民法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77件110人,其中青少年犯罪26件38人(未成年人犯罪2件5人),青少年犯罪人数占全年犯罪人数的34.5%,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全年犯罪人数的4.5%;2005年审结刑事案件70件90人,其中青少年犯罪21件33人(未成年人犯罪1件1人),青少年犯罪人数占全年犯罪人数的36.7%,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全年犯罪人数的1.1%;2006年审结67件109人,其中青少年犯罪17件38人(未成年人犯罪2件8人),青少年犯罪人数占全年犯罪人数的34.9%,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全年犯罪人数的7.3%;2007年审结84件134人,其中青少年犯罪案件25件53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8件8人),青少年犯罪人数占全年犯罪人数的39.5%,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上半年犯罪人数6.0%。通过以上数据可以看出青少年犯罪呈逐年上升趋势,见下表和图。

案件数、人数      

年限

总案件数及人数

青少年犯罪案件数及人数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及人数

2004年

77件110人

26件38人

2件5人

2005年

70件90人

21件33人

1件1人

2006年

67件109人

17件38人

2件8人

2007年

84件134人

25件53人

8件8人

 

    青少年犯罪人数占全年犯罪人数的百分数示意图

    2、团伙犯罪呈上升趋势。

    从结案情况看,近几年审理的青少年犯罪案件团伙犯罪呈逐年上升趋势,2004年青少年团伙犯罪案件8件20人,人数占青少年犯罪人数的52.6%;2005年青少年团伙犯罪案件5件18人,人数占青少年犯罪人数的54.5%;2006年青少年团伙犯罪案件7件23人,人数占青少年犯罪人数的60.5%;2007年青少年团伙犯罪案件14件40人,人数占青少年犯罪人数的75.5%。呈上升趋势,见表和图。如2004年审结的一起抢劫、盗窃、抢夺案,一个村的18-22岁的青少年全部参加,共八人。2005年审结的一起抢劫案,共11人,其中未成年人7人,11名被告人来自潍坊、滨洲、东营三个地市,因在网上聊天相识,其中年龄最小的不满16岁。出现团伙犯罪增多的原因主要是青少年犯罪行为受从众心里的支配较大,很多青少年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讲“江湖侠义”、“哥们义气”,只要有人提议就附和,盲目跟从,蹈入犯罪。青少年犯罪团伙具有鲜明的特征:形成容易,形式松散,随意性强,传染性强。

     案件数、人数

年限

青少年犯罪案件数及人数

团伙犯罪案件数及人数

2004年

26件38人

8件20人

2005年

21件33人

5件18人

2006年

17件38人

7件23人

2007年

14件40人

11件35人

  青少年团伙犯罪人数占青少年犯罪人数的百分数示意图   

    3、犯罪类型增多,暴力性犯罪增多。
 
    青少年犯罪类型越来越多,主要有抢劫、抢夺、盗窃、故意伤害、强奸等。此外,故意杀人、绑架、敲诈等恶性案件也时有发生。暴力性犯罪增多,暴力性犯罪是以给被害人造成肉体上的损害为主要手段或以人的生命、健康为直接侵害对象的各种犯罪。2004年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件为5件,占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19.2%;抢劫案件6件,占23%;强奸3件,占11.5%。总占53.8%。2005年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件为4件,占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19.1%;抢劫案件3件,占14,3%;强奸2件,占9.5%。总占42.9%。2006年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件为4件,占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23.5%;抢劫案件3件,占17.6%;强奸1件,占5.9%。总占47.1%。2007年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件为15件,占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60.0%。见下表和图。如上面所说的2003年审结的11人团伙抢劫案,11名被告人持铁棍、匕首等凶器,三个小时内抢劫3次,手段残忍,不计后果,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案件数

年限

青少年犯罪案件数

暴力性犯罪案件数

2004年

26件

14件

2005年

21件

9件

2006年

17件

8件

2007年

25件

15件

   
  
  青少年暴力性犯罪案件数占青少年犯罪案件数的百分数示意图   

    4、未成年人犯罪出现忽高忽低的现象

    随着社会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青少年生理、心里发育提前。在社会不良环境的影响下,青少年犯罪也不断趣向低龄,这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问题。2004年未成年人犯罪2件5人,人数占青少年犯罪的13.2%;2005年未成年人犯罪1件1人,人数占青少年犯罪的3%;2006年未成年人犯罪2件8人,人数占青少年犯罪的21.1%;2007年未成年人犯罪2件4人,人数占青少年犯罪的7.5%。2005年犯罪人数较少,2006年犯罪人数较多。并且年龄也均在17周岁以下。如2004年审理的一未成年人强奸案,被告人尚不满15岁,2005年审理的中学生抢劫案,被告人也不满15周岁,且都是在校学生。 

年限        人数

青少年犯罪人数

未成年人犯罪人数

2004年

38人

5人

2005年

33人

1人

2006年

38人

8人

2007年

53人

4人

   


  
  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青少年犯罪人数的百分数示意图

    5、文化素质低的青少年犯罪呈逐年上升趋势

    广大的农村青少年,因为贫穷而大批失学,他们不甘心于农村的贫困生活,流入城市,但在城市,由于他们文化水平低,又无一技之长,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面对别人富足的生活,心理上失去平衡,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大批的无业人员也是犯罪的“主力军”,他们整天游手好闲,再加上受不良风气的影响,很容易成群结队的去偷去抢。2004年青少年犯罪38人,全部是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其中文盲、半文盲31人,占81.6%;2005年青少年犯罪33人,也全部是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其中文盲、半文盲28人,占84.8%;2006年青少年犯罪38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36人,其中文盲、半文盲33人,占到了86.8%;2007年青少年犯罪53人,全部是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其中文盲、半文盲46人,占86.7%。

       人数

年限

青少年犯罪人数

青少年文盲、半文盲犯罪人数

2004年

38人

31

2005年

33人

28

2006年

38人

33

2007年

53人

46

  
  青少年文盲、半文盲犯罪人数占青少年犯罪人数的百分数示意图

    6、外来人口流窜作案呈上升趋势

    大规模的人口流动,再加上对流动人口管理上的不健全,暂住、录用外来人员不予申报,使得外来人口管理上很混乱,给一些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且作案后逃之夭夭、不留痕迹,给侦破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故而也使得流窜分子大肆进行作案。2004年外来青少年作案5人,占青少年犯罪人数的13.2%;2005年外来青少年作案6人,占青少年犯罪人数的18.2%;2006年外来青少年作案11人,占青少年犯罪人数的28.9%;2007年外来青少年作案19人,占青少年犯罪人数的35.8%。如2006年审结的三被告人盗窃案,三被告人即均为从安徽到东营来打工的青年。他们从老家来到东营,以盗窃为生,暂住地随时更换,作案后很难追捕,本案盗窃案中的其他四名同案犯就均在逃。

         人数

 年限

青少年犯罪人数

外来青少年犯罪人数

2004年

38人

5

2005年

33人

6

2006年

38人

11

2007年

53人

19


  
  外来青少年犯罪人数占青少年犯罪人数的百分数示意图

    7、犯罪手段趋向成人化

    十几岁的孩子作案前精心策划,作案后伪造现场,一些从报刊影视上学到的反侦察手段被频频使用,使得青少年犯罪具有了明显的成人化、智能化特点。大大增加了案件侦破、审理的难度。

    二、青少年犯罪的预防

    1、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切实保护好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预防青少年犯罪离不开法律,法律在预防青少年犯罪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先后颁布为我们保护青少年、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提供了法律依据,今后应进一步完善这两部法律和有关配套实施工作,认真落实,切实保护好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我院于2007年五月份成立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联合会”,目就是联合社会各方各方面的力量,运用法律手段来规范、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对严重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不履行监护职责,放纵子女违法或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使之犯罪的父母,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2、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加就业,预防青少年犯罪

    在城市化进程中,生产力不发达,就业不足是产生犯罪的原因之一。许多资料表明,违法犯罪青少年中,待业青年实施犯罪的现象比较严重。就业不仅具有经济方面的意义,也是人的一种精神和社会的需要。据统计,我国现有企业中多余人员约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有的企业甚至占到一半,农村剩余劳动力约有1.5亿至2亿,并有为数众多辍学和毕业的高、初中学生缺乏就业机会。这样在待业青年中往往形成一种消极心里。他们许多人没有正常的经济来源,缺乏正常的社会制约,自由支配时间多,精神空虚、意志消退、文化素质低、法制观念淡薄。生产力发展了,物质生活丰富了,犯罪自然会减少,古人云:“仓廪实而知礼节”。近几年,青少年犯罪率不断攀升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就业机会太少。因此,要有效地预防青少年犯罪,就应发展社会生产力,想方设法解决好青少年的就业问题。

    3、净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防止青少年沾染不良习惯,禁止侵蚀青少年思想品德信息的传播

    一是加大净化文化市场的力度,坚决禁止含有色情、暴力等内容的音像制品的传播,严厉打击制黄贩黄之徒,坚决取缔那些有色情内容的录像厅、歌舞厅、洗头房、按摩室及网吧,使青少年在社会化过程中潜移默化的接受良好社会环境的熏陶。二是加大惩腐力度,优化社会环境,为减少和控制青少年犯罪创造条件。

    4、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律知识教育

    在学校要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坚持定期上法制课,并坚持落实,让学生经常受到法律知识的熏陶,同时学校要多聘请具有审判实践经验的法官以案讲法,并利用课余时间,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活动,如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文艺汇演、模拟法庭、参加公判大会等。使广大的青少年懂得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知道什么行为是社会提倡和法律允许的,什么行为是法律禁止的,什么行为是违法犯罪的,知道什么事该干,什么事不该干,以预防其犯罪。

    5、深入持久地开展道德教育,使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

    各级各类学校要把传播知识同陶冶情操、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结合起来,帮助青少年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培养其优良的品质,使他们辩善恶、明是非,形成团结互助、遵纪守法的好风气。家庭要积极参加“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家长要以身示范,创造一个良好的家庭氛围,让孩子在健康向上的环境中成长。

    6、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

    一是加强流动人口密集区域与僻静、空旷地段的管理,对外来人口登记造册,发挥基层居委会的作用,要他们随时了解和熟悉所在社区人员的构成情况,尤其是暂住人员情况,通过巡视和监督所在社区的社会治安来预防和揭露犯罪;二是加强正规人员和非正规人员的监视巡逻,当前我国公安队伍加强巡警治安巡逻和治安联防巡逻是一种很有效的办法;三是加强安全小区建设和物业管理。

    7、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预防青少年犯罪

    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在环境设计上堵塞犯罪的可能,或者创造一种不能实施犯罪的环境,从而消除或限制企图犯罪作案的条件以达到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目的。一是对犯罪对象的控制。比如,针对青少年犯罪以盗窃为主的特点,对其盗窃对象的钱、物要妥善保管,克服管理上漏洞。二是改善环境设计,制造作案障碍。比如目标加固(包括加固门窗、安置报警系统等),目标转移,比如以信用卡代替现金应用等,控制作案工具,比如控制武器、炸药等。

    8、关心青少年的心里健康,预防青少年犯罪。

    青少年犯罪心里的形成是外界不良因素通过不良心理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随着工业社会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青少年接受现代城市因素的影响呈多元化,相应地接受城市不良刺激的因素也会增多。所以,随着社会的发展,加强心里控制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有效手段。加强心里控制应做到以下两个方面:(1)加强心里咨询工作,舒缓青少年紧张心理,转换发泄方式。青少年正处在成长发育阶段,在这一阶段,心理上存在一系列矛盾。在城市化进程中,社会竞争越来越激烈,对人的要求越来越高,这就必然引起青少年心理上一系列矛盾的加剧,从而引起青少年心理上的不平衡。如果发泄方式不当,就有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2)加强青少年自我控制能力的培养。所谓自我控制即内在控制,是社会控制的内在表现形式,指青少年通过社会化的内化过程,接受社会外在控制,然后把这种控制转化为个人经验,并用这种经验去衡量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过程。城市娱乐场所及商业区的扩建,存在大量诱发犯罪的物质因素,如人群拥挤、杂乱,人与人之间关系变得冷淡,个人自由观念盛行等。所以,家庭、学校、社会必须联合加强青少年自我控制能力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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